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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纪委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3   点击数:

陕高教纪〔20146

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期,省委通报了对西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苏俊良,雁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史伟等人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反对四风、从严治吏的坚强意志。全省高教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自觉地、全面地、具体地、持续地向中央基准和省委要求看齐,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

省纪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陕纪发〔201413号)》(附后)。决定从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开始,今后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以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简称五个一批)为主要内容的廉洁过节专项行动。

全省高教系统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从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的高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用公款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等。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明察暗访,加强节日期间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通报曝光、严肃追责。以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监督促进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以转作风、纠四风的实际成效弘扬新风正气。

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委高教工委。

联系人:李建伟

联系方式:029-85582589jgw029@126.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014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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