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
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固本强基。根据我校学生党员数量变化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对全校学生党支部设置及支部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1、各二级学院党委研究学生党支部调整(设置)初步方案,并报组织部备案;
2.各二级学院党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选举文件,酝酿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并将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情况报组织部备案;
3.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党支部委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组织部备案。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必须完成学生党支部设置及支部委员会调整工作。
三、党支部的设置原则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握在有利于党员学习教育、有利于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党员人数及分布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正式党员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可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人数一般以3 人为宜,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与学院其他班级或年级联合成立党支部。
五、党支部委员的条件
为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保证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延续性,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辅导员或教职工党员担任,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认真负责,并有一年以上党龄的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从支部委员中产生。党支部委员应由党性强、素质高,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同志担任。党支部委员要成为勤学习,重服务,有担当的领导典范。
六、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程序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先在党支部范围内酝酿提名,上报二级学院党委批复,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及分工情况须经二级学院党委批复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生效。
七、几点要求
1.各二级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学生党支部按时完成调整、选举工作。正式选举前,要组织学生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选举知识,使每一位学生党员积极参与选举活动,真正选好、配强党支部委员。
2.二级学院党委要通过学生党支部设置及支部委员会调整工作,指导学生支部进一步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党员成为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模范,强化党员意识,严格按照党员标准,着力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学风问题。
3.新的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认真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激发活力、增强凝聚力。十月初,学校将对学生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检查。
附件:1.拟设置学生党支部情况表
2.学生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3.学生党支部委员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5日
附1:拟设置学生党支部情况表
二级学院党委名称:(盖章)
拟设学生党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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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党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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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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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覆盖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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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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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学生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二级学院党委名称:(盖章)
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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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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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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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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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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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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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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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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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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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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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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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学生党支部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
二级学院党委名称:(盖章)
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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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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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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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结果(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人数,得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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