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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处级干部请销假审批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4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经前期试运行,依托企业微信平台进行处级干部请销假审批已趋于完善,运行情况良好,经研究,决定正式启用该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使用范围

学校全体现职处级干部

二、 制度规定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6〕20号)和《咸阳师范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咸师院党发〔2015〕9号)的相关要求,处级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差,参会,治病,探亲,旅游,进修学习以及婚、丧等2天(含2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以上,需在企业微信平台履行请销假程序。

三、 审批流程

处级领导干部请假时在手机端打开企业微信APP,点击工作台--审批--处级领导干部请假审批,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在审批流程中按审批层级选择审批人,点击提交,完成请假流程。

 

    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在企业微信审批界面--处级干部销假备案中办理销假手续,并关联本次请假单信息,抄送相应审批人,完成销假手续。

四、 相关要求

所有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因私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必须在企业微信APP履行请假手续,事由必须充分、具体、完整,请假审批手续未完成前不得擅自离岗;干部请假如不能按期返岗,需提前重新履行请假手续,返岗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经学校批准集体外出的,由牵头单位统一请假,个人不再另行请假。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杜育红

联系电话:33720675

 

 

                                          党委组织部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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