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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咸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10-09   点击数: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早日实现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做如下决定。

一、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第一资本和第一生产力,是加快学校转型发展,提升办学层次,实现战略目标的核心推动力。切实做好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根本要求,是全面实现“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的前提保证,是抢抓机遇、应对挑战、顺势而上,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高度重视加强人才工作的紧迫性。多年来,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使我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当前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学校事业发展还存在着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师资队伍总量仍显不足,质量仍需提高,高水平、拔尖领军人才缺乏,创新团队建设有待加强;管理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能力和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保障服务人才不足,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改革创新等。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才是学校发展第一要务的理念,不断更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开创我校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三)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破解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种难题,加快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坚持引进、培养、稳定、使用好校内外人才资源,以高层次、高水平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好高水平师资队伍、专家型管理干部队伍和专业化服务保障队伍,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委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重点做好政策引领、力量整合、环境营造的工作,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抓总,人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校各单位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

——坚持统筹推进。围绕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需要,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服务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努力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人才工作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利益留人,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使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坚持改革创新。把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作为人才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观念和制度性障碍,完善更加科学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稳定和使用机制,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促进各类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局面。

(五)总体目标:2020年,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整体素质和水平明显提高,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人尽其才的环境基本形成。

——教师队伍数量结构不断优化。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例较“十二五”明显提高。教师队伍中教授、副教授比例达到4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达到200名。

——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培养二、三级教授10名以上;培育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等各类人才10名以上;培育一支高水平的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队伍;组建一支50名左右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智库队伍。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设100名“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聘请一批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

——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效果凸显。选拔培养20名中青年拔尖人才、50名“青蓝人才”、150名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人才,使其成为学校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

——管理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到2020年,处科级干部数量、年龄、专业、学历和性别结构较“十二五”更为合理,教学管理干部队伍数量充足、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各类管理干部能力显著增强,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洁、精干高效、奋发有为的高素质、专家化的管理干部队伍。

——服务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到2020年,服务保障队伍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专职人才数量更为合理。打造一批素质优良、业务精尖、服务意识强,能够满足教学、科研、管理需要的服务保障人才队伍。

——人才成长成才良好环境基本形成。营造人人关心人才、人人支持人才、人人服务人才的和谐氛围,进一步优化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六)实施“121人才”计划。依托国家、地方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完善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办法,通过设立优秀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科研启动费、实验室建设费、安家费等,进一步加大引进人才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目标考核机制,优化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环境,实现高层次人才队伍特别是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学术型、应用型人才队伍的重点突破,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10名二、三级教授,200名博士,100名教授为基础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七)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通过政策导向、重点扶持、联合培养、团队互融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一批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强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加强国家、省级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三秦学者、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的培养工作,力争完成10名领军人才培养,实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全覆盖。

(八)实施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以特色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及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完善高水平创新团队选拔机制,赋予团队负责人跨学科、跨校际选拔和管理团队成员的自主权,促进团队不同学科成员融合协作,提高团队的整体水平和创新能力。遴选支持高水平创新团队5个,力争培育出省级团队。

四、加强优秀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九)实施中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加大“青年教师在职学历提升计划”、“百名中青年教师培训计划”、“假期高级研修班”等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力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力争每年完成100名左右的中青年教师培训。

(十)实施中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全面落实“教学名师培养”、“青蓝人才资助”、“青年教师导师制”、“国内骨干访学”等扶持培养项目,不断创造条件,积极为优秀中青年教师搭建成长平台;设立特殊人才岗位,推行低职高聘机制,支持优秀教师创造性开展研究工作;支持100名中青年教师成为校级教学科研骨干和省级教学名师等各类人才后备人选。

(十一)实施中青年教师国际化培养、引进计划。加强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外交流学习部门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资助项目、校派出国项目和教师自选项目等,加大中青年教师出国学习研究工作力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拔尖人才赴国际知名教育或研究机构访学交流。加大海外留学人员的引进力度,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程度,使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都有海外学习经历的教师。

五、加强实践技能型教师队伍建设

(十二)实施“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制定配套扶持政策,鼓励二级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学校等行业合作,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教师深入相关行业一线学习实践;设立技能型教师岗位,聘请企业中的高技能人才来校执教。通过校企人才互派和培训等实践锻炼,增强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教师取得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等方式,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使学校应用型本科专业都具有“双师双能型”教师。

(十三)加强工程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完善岗位设置、聘任、职务晋升、分配倾斜等政策,吸引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充实到工程实验技术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加强工程实验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选拔一批工程实验骨干到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企业等行业一线进修、实训,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高素质的工程实验技术队伍。

六、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加大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和青年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程,树立敬业意识、决策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升干部的改革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文字综合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团结共事能力和领导全局能力。不断改革党政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师生满意为标准、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十五)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遵循“系统性规划、专业化培养、职业化标准、专家化方向、全方位保障”的工作思路,按照1:200要求配备一支专兼职结合的辅导员队伍。 坚持“单设标准、单列指标、单独评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实施“双重身份、双线晋升”的辅导员职务晋升政策,进一步理顺辅导员职务晋升渠道。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选拔、培养、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实施辅导员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访学交流、省内外选派培训研修、校内外挂职锻炼等,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能力,增长才干,促进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素质高的辅导员队伍。

(十六)加强服务保障队伍建设。充实高技能专门人才,大力实施以素质教育和能力提升为重点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教职工通过校内外培训、继续教育等渠道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营造立足岗位、从我做起、乐于奉献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岗位聘任、岗位管理和岗位考核,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倡导“老有所为”理念,积极发挥离退休人员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七、大力推进人才工作机制创新

(十七)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咸阳师范学院2016-2018年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继续完善全员聘任工作机制,实施岗位分类管理,建立岗位年度(聘期)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公开招聘、聘期考核、解聘、辞聘以及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制度,修订完善职称评审办法、学校待聘人员管理办法,完善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协商聘用关系转变,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人才管理机制。

(十八)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机制。以提高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实施优秀人才柔性引进机制,设立流动编制,坚持合约管理、来去自由的原则,建立国内外教授专家流动站,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力度。改革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制定重点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加强高水平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深化科研管理机制改革。加强产学研结合,探索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

(十九)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改革和创新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坚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科学化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岗位,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标准。积极推进并全面实施单位和个人年度业绩网络公示和服务对象网评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十)创新人才奖励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分体现绩效和贡献的分配制度。修订完善“咸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改善人才工作生活条件,加大对有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激励力度,坚持物质与精神并重原则,加大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

(二十一)创新人才有序流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人才有序流动机制,允许各类人才在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人才潜能。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逐步实施高水平人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度。逐步建立健全校内人才流动机制,完善全员聘用考核制度、人事代理制度、转岗分流和落聘解聘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使用模式。

八、不断健全人才工作保障体制

(二十二)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依法管理。建立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的决策和督促落实机制,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改革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重大事项要经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及教辅附属单位要建立和落实人才发展和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理顺本单位工作职责,围绕本单位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为人才发展提供支持、为人才成长提供服务的保障机制,提升人才工作整体水平。

(二十三)健全人才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分管校领导、组织部、人事处、党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学工部(学生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分析人才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人才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组织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任副主任。负责对学校人才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人才服务、管理等协调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人才的培养、稳定、引进和使用工作。各职能部门、教辅附属单位负责本单位人才发展工作,并积极为学校人才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十四)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高层次人才非正常流失问责制和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水平评价制度,将人才工作纳入单位考核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和职务任免挂钩,确保人才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五)落实人才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在确保人才发展工作重大项目推进的同时,使人才队伍建设各项措施得到经费保证。根据人才市场情况,适时修订引进人才政策,重点引进高层次、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积极争取省级主管部门支持和民间、企业合作赞助等各类人才经费支持,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和重点项目,学校根据需要积极提供经费支持。

(二十六)强化人才职业道德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类人才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激发人才的爱校热情,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的良好风尚。教育各类人才自觉履行职责,遵守职业规范,倡导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坚决抵制和克服学术不端行为。

(二十七)营造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及时了解和解决各类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落实各人才政策,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条件。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实施人才容错机制,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发挥人才潜能和优势,为落实“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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